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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丢了他们为啥不报案

2006-11-15 11:34:00 来源: 新文化报(长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流浪女失踪后井天祥以泪洗面新闻回放:2005年初,集安市花甸镇保甸村来了一个流浪女大凤。当年2月,井天祥收留了她。今年8月,井带着大凤到花甸镇卫生院检查是否怀孕时,她便被镇计生办的人带走,后来得知她途中丢失。本报通化讯(记者张南)又一天时间过去了,井家的人还在追寻着大凤的下落,可是仍旧一点消息也没有。昨日,井天祥的妹夫崔焕山向警方报了案。

  不知往哪送为何把人带走?

  昨天,记者几经周折,找到了当时受雇送大凤的司机安某,他说当时是镇政府民政助理王康发来雇车,说是到医院接个人往柳河送。而在崔焕山提供的他与安某对话的录音中,崔焕山问了3遍流浪女下车时是说要方便吗?安某都支吾着说:“这个你就别问了。”崔焕山不解,既然是要送人,连大凤的家在哪都不知道的情况下,镇政府的人要将她往哪送?

  知情人避而不见?

  昨日,记者先后两次来到花甸镇镇政府了解情况,但无人出面解释此事。昨日上午,秘书室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镇长正在开会,至于什么时间能开完他也不清楚。昨日下午,再次到镇政府,这位工作人员仍表示镇长在开会,而后又说镇长不知道去哪了。记者来到花甸镇计生办,找当时送大凤的人,但都表示联系不上。通过多方打听,17时许,记者打通了当时送大凤的毕某的手机,当记者表示要面谈时,被她拒绝。而问起大凤的事,她只是说,这个女人不是她扔的,至于在哪儿丢的她说不清楚。最后她表示,具体情况还得问领导,便挂断电话。崔焕山说:“镇政府一直也没给我们一个答复,所有相关的人都不现身,这是为什么?另外,人都丢了,镇政府为何不报案?”

  警方建议应找镇政府

  由于井天祥表述不明白,一切由崔焕山帮忙处理。昨日16时许,他到花甸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听他讲述了情况后表示,由于是镇政府往回送人,应该询问政府送的人到哪去了。如果是镇政府的人说人丢失了,让派出所调查,他们可以立案。另外,目前不能确定镇政府放弃寻找,而且崔焕山与流浪女无亲属关系,不构成立案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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