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背景
如今,互联网已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道德其实也成了社会道德的延伸。“追杀令”在网络上已不鲜见。“虐猫事件”、“陈易事件”、“清华女生铊中毒事件”、“铜须门”在网络中都出现过“追杀令”,网络舆论对当事人造成极大压力,并最终改变了当事人的生活。一起又一起的事件,让很多人都处在这个网络骂声的漩涡当中。
事件
少妇产后15天跳楼身亡
7月8日,一家网站上贴出一则内容堪称惊人的帖子,少妇甜甜产后第15天跳楼,结束了自己短暂的一生……该帖称甜甜在丈夫郊区农村的老家中备受虐待,丈夫神某又对其实施婚内强奸,因不堪受辱,才从家中窗台跳楼自杀。
当天点击率就急速飙升的该帖,又被多家网站转载,被恶行激怒的数千网友随后开始了网上追“凶”。这个帖中“迫害”妻子致死的“凶手”丈夫神某瞬间成了众人痛恨的“禽兽”。在网络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不出数日,甜甜丈夫的姓名、个人照片、家庭地址、电话号码、就学校名,甚至就职公司名称及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的姓名、电话等私人信息都齐现网上,甜甜的丈夫一瞬间成了遭人诟病的名人。有的网友甚至表示要发动神某的同事一起“搞臭”他;还有人建议,“法律制裁不了神某,可以买凶干掉他”。无论“甜甜”的丈夫“有罪”还是“无辜”,到了这时,他已是无能为力,只有被人喊打的份了。但既然公安部门没以刑事案件来追究此事,那么对事件的对错、原委也只能停留在道德层面。
众议
道德监控还是侵犯隐私?
观点一:网络暂非道德监督工具
秦志刚(媒体工作者)
这种事件如果用道德监督来解释,缺乏可靠依据。因为网络本身是缺乏监督的,如果拿这个缺乏监督的平台去评判别人不道德的话,它的出发点本就不怎么正确。
此外,在这些事件中,网友们各自发挥的作用,也让人难以看出是以道德监督为目的。爆出当事人个人信息及发出“追杀令”的网友,让整件事发生了从网络到现实的质变;贴出“召集帖”并将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四处转载的网民,则将越来越多的网友团结起来,形成网络和现实中的两股力量;另外还有一大批网友仅仅是在迅速选定阵营,发表了一到两个简短回复之后,抽身回到现实生活中去。
很多网友觉得自己在对别人进行道德监督,那么,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样的监督到底有没有底。我觉得这是属于当事人的隐私,也是属于人家的权利,是人家个人生活的一部分。大家只能发表观点,但是不能对人家进行漫骂、侮辱和攻击,因为这样做是不正常的。观点二:网络不应成为宣泄载体
肖北婴(大学教授)
网络之所以频频出现这种集体行为,声讨、讨伐运动,一般是出于正义的出发点。网络是一个社情民意的窗口,从这里可以看到大家的一种想法、思潮。这不完全都是消极的,应该说它有一定的正义性。
但在信息传递非常迅速的时代,更应该强调保护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也是人权,保护人权的理念在互联网上也不应有例外。一般来说,对私人信息的公布必须与公共利益有关。互联网上讨论的问题应强调对事不对人。不少人把道德讨伐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网络言论风险趋向于零的情况下,个体在充分进行自由表达的同时,是不会有太多的顾忌与担心的。
网络传播是一个新的信息载体,传播者需要有一个“道德尺度”来衡量自己的行为,在传播前必须知道自己能说什么、说的内容、针对的事物,考虑其行为造成的影响,对网络言行要有责任感。有的人对事物的判断往往牵扯了一些个人的事情,搅在一起变成了一个宣泄的工具,在网络上寻找替罪羊,把平时在现实生活中积累的一些愤怒、不满转移到网络上来,转移到别人身上。找一个替罪羊来进行发泄,缺乏对当事人的尊重,侵犯当事人隐私并无理谩骂的行为,逾越了伦理道德的底线。这样就失去了网络批评的意义,就变味了。网络传播需要法律规则和道德规则的规范。观点三:道德审判应止乎于法律
李思平(法律工作者)
从虐猫事件、铜须门事件到这次的少妇跳楼导致的网络追“凶”,网络道德法庭审判之严厉已可见一斑。网络当事人的藏无可藏、瞬间现身的事实在让人惊叹的同时,网络的虚幻与无序又让人更生警惕。在网络平台上,人们不仅有发表“言论”的权利,更应该有“尊重”他人的义务。网络道德法庭虽发乎于义愤,但更当止乎于法律。记者王宇实习生李嘉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