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雷娜通讯员陈明强)拉黑活的“摩的”司机蒋某每天起早贪黑,一个月挣1000多元,其中近700元却用来嫖娼。
7月3日凌晨1时许,小汤山派出所民警在一个发廊门口蹲守时发现了蒋某,并在一个宾馆房间里将他和发廊女子抓了现行。
据蒋某交待,他借钱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用来拉黑活,一个月挣1000多元,留下300多元生活费用后,其余近700元用于嫖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