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节目播出时间:2006年6月17日21:52,重播时间:6月18日13:30,届时敬请收看。

在陕西西安,有一个专门为农民工打官司要工钱的人。说起他,许多农民工都是满怀感激,称他是农民工的代言人。这个人就是我们访谈的嘉宾,孙武胜。孙武胜生长在黄土高原上的陕西省富平县的一个普通村庄里,这里的人们世世代代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贫困生活,种一年庄稼收不上几个钱。1995年,一心想改变生活的孙武胜,带着村里的乡亲们走出富平县,到西安去做建筑工程。从1995年8月到1996年2月初,干了半年多,一算账,能有两万四五千块钱的工资,除去给工人的工资外,孙武胜自己还能落下六七千块钱,比种地强得多。
儿子被绑架
可正当家家户户贴窗花、挂年画准备过春节时,孙武胜却发现所有的工钱都被克扣了,工程项目的负责人也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这下和他一起干活的乡亲们都不干了,他们采取各种方法找孙武胜要钱,甚至还带走了他12岁的儿子!当妻子打电话告诉他儿子不见了时,孙武胜的心里真是像打翻了五味瓶,还好他的老乡没有为难孩子,他顺利的解救了儿子。找回儿子后,孙武胜怕再出意外,向银行贷款5万多元,把欠乡亲们的工钱都给结清了。
转眼一年过去,春节又即将到来,贷款到期了还不上,信贷员便天天找上门来。腊月廿九,妻子对孙武胜说:你别在家里过年了,否则要债的人一来,一家人都不得安宁。孙武胜只得撇下家人,揣着家里仅剩的30块钱离家出走到西安。年三十晚上,饥肠辘辘的孙武胜,无处也无钱去吃饭。“好在路过一个菜市场时,看到一个正收摊的卖菜人,把卖剩的一些烂菠菜和几根葱扔了就走了。我高兴坏了。”孙武胜说,“四下无人,我赶紧把那些菜捡起来———第二天,就在四面漏风的简陋工棚里,烧了一锅水,把这些菠菜煮了,一个人吃了顿年夜饭……”

书店里学法律
正当孙武胜走投无路时,中央电视台播放的一个节目启发了他。节目说的是四川一个60来岁的老头,勤奋努力地自学法律,锲而不舍地打了10年官司,为自己讨回了公道。“我是流着眼泪看完这个节目的。人家还是个山区老头都能通过学法为自己讨回公道,我好歹还念了七八年书呀!”
于是孙武胜开始边打工边自学法律。他来到政法法院附近的一个法律书店,看着满书架的书,不知道哪一本对自己合适?或是应该先看哪一本书?他问来买书的一个政法学院的学生,对方告诉他说:你要学法,得先学《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这都是学法入门必须要看的书。孙武胜决定先读这两本书。可他没钱买书,只好没事或下了班,就跑到书店来看书。到了晚上,书店要关门了,他还捧着书舍不得放下离开。书店主人斥责他道:你这个人太不自觉了,每天跑来光看不买,我这书店都成你阅览室了。四五天后,孙武胜把这两本书囫囵吞枣般地看完了,他觉得颇有收获。
独特的起诉书
为了方便学法,孙武胜在法律书店附近租了一间房子。不久后,孙武胜自己写出了第一份起诉书。“法官收了起诉书后让我交钱!”从没打过官司的孙武胜一下瞪大了眼睛:怪事,打官司咋还要钱呢?他原以为打官司就是只要把起诉状一交,法官就可以判决下来了。现在又说要交钱,他哪有钱交?
孙武胜悻悻地走出法院,又去书店看书去了。他问那个政法学院的学生:如果我想打官司又交不起起诉费,该咋办呢?那学生找出一本书递给他说: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里面说了有几种人可以缓交诉讼费,你可以在这书里找找。
捧着这本对自己至关重要的书,孙武胜看了一下价格,乖乖,要100多块钱呢!他只得望书兴叹:还是在这儿看吧。孙武胜一页页地翻着这本厚厚的“司法解释”,终于找到了他所要了解的东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缓交诉讼费的规定在第三条,里面说有11种人可以不交起诉费,其中第一条就是没有拿到劳动报酬者。可怎么向法官说呢?孙武胜央求店主让他把有关的内容复印一下,店主大光其火:你不给钱白看了我的书,还要得寸进尺地去复印?想得真美!去去去!把孙武胜推出了书店。
被推出书店的孙武胜不好意思马上又跑进去继续看。好不容易等到第二天,他悄悄拿了纸笔,把那几句话抄下来跑到法官那儿要求立案。法官让他再看看这后面写的内容后,写一份申请书,打一份家庭困难的证明再来。
就在这种边学边用、立竿见影的磕磕碰碰中,法院终于受理了孙武胜的起诉。孙武胜开始了他的第一场官司。这场官司孙武胜起诉了四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