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平民代表”,是人民群众把我推到这神圣的位置上,我惟有尽责尽力,全力以赴,才能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
童海保:1954年1月生于安徽省当涂县,1980年考入当涂县检察院,1998年至今任马鞍山市金家庄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01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四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2003年当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2003年初,当选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后,面对选民的信任与人民的期待,我感到肩上的担子沉甸甸的。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的代表,对普通百姓的冷暖疾苦,我有切身感受,因而心中始终萦绕着那挥之不去的“平民情结”。
谏民所言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工人家庭,当过兵,也干过工人,1980年走上检察岗位。1998年起,我开始担任马鞍山市金家庄区检察院检察长。在基层领导岗位上,我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最高目标,恪尽职守、开拓进取,人民给了我崇高的荣誉。2001年,我被授予第四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2002年被评为“安徽省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并被安徽省检察院记一等功一次。
在检察机关工作了23年的我,当上了人大代表以后,首先面临的是一个角色转换问题。2003年3月,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后,给我的最大收获就是学到了很多新东西,提高了参政议政的能力。
为保证议案质量,“两会”前的一个多月里,我就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进厂矿、入社区、下农村,倾听群众呼声,访问有关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向一些专家学者讨教,还与外省、市相关人员热线交流。会议期间,由我领衔提交的13件议案和建议,有4件议案被列为大会正式议案,是第十届人大安徽代表团提出议案最多的代表,这一数量在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2984名代表中,位居第八。被选中的这4份议案内容主要涉及我国法制建设,分别是“关于加快刑事诉讼证据立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司法鉴定法”的议案、“关于制定社区法”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律师法”的议案。
解民所急
全国人大代表除了开好每年一次全国人大会外,大部分工作是在闭会期间进行的。来自于最基层的我,在“两会”结束后,又回到了群众中间,与平民百姓朝夕相处,透过那一双双充满期盼的眼睛,我意识到肩上的担子沉重而神圣。我所在的金家庄区属马鞍山市老城区,许多城建设施明显滞后、老化,特别是南塘社区的一些背街巷道,由于年久失修,坑坑洼洼,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加之路灯损毁严重,夜晚照明不好,屡屡有人跌跤、摔伤,甚至发生了一车先后轧死三人的交通事故,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我和其他代表们一道赴现场查看,询问附近居民,查明问题症结。并找来有关部门协商,由建委牵头,公路、市政、市容、交警等部门齐抓共管,仅用10天时间,就将路面铺平并整修一新。路灯亮了,道路通畅了,车辆进出有序了,老百姓也开心了。
这个问题刚刚解决,又有群众向我反映,马鞍山市物资回收公司铁库的一段围墙出现多处开裂且往外倾斜,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而那里正是群众居住的密集区。事不宜迟,我立即赶到现场查看,走访附近居民,了解到该围墙是马鞍山市物资回收公司于上个世纪60年代在一座土岗上垒砌而成,后改建成铁库。经过40多年的风雨侵蚀,围墙已破旧不堪,特别是紧挨着宁南小路一段高近8米、长约300余米的围墙,墙体往外膨胀,裂缝随处可见,岌岌可危,而围墙外仅两米之距就是百余户居民区。附近居民曾多次反映,由于经费问题而未得到解决。弄清了问题的症结所在,我找来马鞍山市物资公司铁库负责人商量,讲明利害关系。该负责人当即表态,尽管企业已经改制,仍要设法挤出一万多元资金,对围墙进行除险加固。之后,我四次到现场督察加固工程进展情况。该公司在围墙外部浇铸了3根支撑柱,并将膨胀部位的墙体上端从内部拉直削平。消除了安全隐患,群众满意,我的心里也踏实了许多。
当上了全国人大代表后,找我反映问题的群众络绎不绝,有普通百姓、有基层官员、有本地区的、也有外省市的,反映的问题大都与法制建设有关,大到修法立法、社会公益事业,小到市政建设、治安环境,虽然辛苦,但我乐此不疲,从不推辞。该由政府解决的,我就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该向群众解释的,我就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因为人大代表是联系政府与人民群众桥梁和纽带。
思民所想
作为驻马鞍山十届人大代表代表小组组长,我在处理履行代表职责与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上,不是仅仅着眼于自己所在的地方、行业和单位的利益,而是胸怀全局,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社会焦点问题上开展工作,站在国家法制建设的高度展开调研,组织在马鞍山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开展接访、视察、审议等活动,将闭会期间的工作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卓有成效。
为使闭会期间活动有条不紊,按部就班,我与在马鞍山市的4位代表共同协商拟订了活动计划,主要内容就是议定立法和对现行法律进行修改完善,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征求社会各界人士、专家学者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意见和建议。如:关于脑死亡界定标准、人体器官捐赠程序、执法医师的行为规则、男女生育性比例失调等等,这些事关百姓生命利益,又为学术界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需要国家立法加以规范。为此,我们组织卫生系统专家学者,计生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座谈讨论,大家各抒己见,为我们拟订关于“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检察官法”、“修改刑法”、“关于脑死亡立法”、“关于人体器官捐赠立法”、“关于修改执业医师法”、“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议案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2001年,美国“9·11事件”和2003年春天我国的“非典”疫情,给现实社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迫切需要建立一套运行有序、科学规范的应急机制。于是,我们想到了《关于制定城市应急法》的提案,但仅有想法还是不够的,还需要深入基层调查走访专家学者,翻阅大量资料,学习有关法律,这就需要钻研精神。为搞这个议案,我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甚至财力,组织公安、消防、地震、人防、水利、交警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掌握了第一手材料,积累了丰富的素材。
惩治腐败,预防职务犯罪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呼声,我作为一名检察长,对此深有感触。近6年来,我共指挥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9件,其中重、特大案53件,处级干部要案12件,侦破了8件逾百万元特大受贿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0万元。亲眼目睹职务犯罪级别越来越高,犯罪数额越来越大的变化后,我深深地感到,惩治腐败重在预防。为此,我做了大量的研究,在“两会”期间,我提交的一份《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立法要有刚性内容》的议案,引起了全国人大的高度关注,也成为国内外媒体的追踪热点。2004年10月10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一行就该市人大制定的《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草案)跨省来我院征求意见,我结合国内外立法和司法工作实践,对《条例》(草案)在内容创新和规范管理等方面提了9条建议,如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改革财产申报制度,建立硬性审计制度,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等等,受到南京市人大的高度赞赏。该市人大领导回去后,立即建议南京市检察院来马鞍山市共商检察发展工作。
要当好一名人大代表,我也有苦恼。我所在的检察院是“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仅省级以上荣誉就有43项,在这里当检察长任务重、责任大、压力也很大,在本职工作中分出一部分精力去履行好代表职责,往往顾此失彼,难以两全其美。我只有在8小时之外,牺牲大量的休息时间,甚至舍弃很多爱好,去为百姓排忧解难,为国家法制建设奔走呼号。尽管这样,我的工作还是受到了一定影响,我只能找一个做好本职工作与当好代表间的平衡点,我现在的情况基本上两项任务各占一半。但我算了一笔账,我在单位本职工作做得再好,也只是局部贡献,当我受百姓的委托,行使人民代表权利,为老百姓解决了实际困难,为国家法制建设和现代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言献策,由此给社会,给国家,给人民带来的收益远远超出了我在单位作出的贡献。
当然,代表履行职责,不是一个孤立的行为,要靠集体力量,单凭个人的力量是难以做好整个代表的工作。没有开明的领导,只凭我单枪匹马地去干,什么事也难以干成。最后,要说的是,我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平民代表”,是人民群众把我推到这神圣的位置上,我惟有尽责尽力,全力以赴,才能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