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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老伴和女儿因病相继去世,头发蓬乱花白、手上布满粗茧的刘成贵眼里噙满了泪水。刘成贵今年58岁,是卢氏县城关镇石桥村人,他的老伴和女儿前两年先后住院,花掉近3万元,使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陷入了贫困之中。
农民看病难、看不起病,是近年来越发突出的问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也成为农民脱贫致富进程中的一个致命障碍。
不过,近年来在河南省部分地方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试点工作,有效地缓解了参合农民“看病难”的问题。
“交上10元钱,看病管一年。”近日,记者调查采访发现,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农民既高兴又遗憾。他们希望的是,怎样让这十元钱带来的效益最大化。
“政府对农民真好!”
坐在小溪边,身旁放着拐杖,61岁的张武福看上去精神很好。张是卢氏县东明镇黑马渠村人,患颈椎病多年。今年4月,张武福到北京301医院做了手术,花去4.5万元,按新农合政策报销了5000元医药费。提到新农合,张武福一个劲地夸:“这制度好啊!自古以来谁给农民报过销?现在的政府对农民真好!”
在2003年新农合刚试行时,由于对政策不大了解,张武福没有参合;到2004年,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参合了4口人。今年8月,尝到甜头的张武福一家9口人全部参合,包括在北京打工的两个儿子。新农合试行的第一年,黑马渠村不少村民像张老汉一样持观望态度,参合率只有65%;到了去年,就上升到78%;今年参合率达到95.6%。
受益于新农合的农民无疑很多。在长葛市石固乡卫生院一间宽敞干净的病房里,刚做过股骨头置换手术的翟秀霞大娘一提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咧开嘴笑了,手术后显得苍白的脸上有些泛红:“这个政策实实在在,以前哪儿听说过给农民报销药费的。”
翟大娘的老伴有高血压病,2004年和2005年住了两次医院,上次报销了500多元,今年9月份又报了1800多元。翟大娘这次住院还能按规定报销,“俺们一家已经把实惠拿到手里了,明年不用干部动员也会继续参加。”
让更多的农民享受新农合
在卢氏县新农合办公室,记者遇到了沙河乡颜东村居民张杨群。他刚刚给在深圳打工的儿子张清凉报销了1853元医疗费。张清凉在深圳住院,按卢氏县的规定,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外地住院,只要有村里的证明,也能享受新农合的待遇。
地处豫西深山区的卢氏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人口37万,其中农业人口30.5万。今年全县参合农民达到28.3万人,参合率92%。新农合实施两年来,受益群众达26万余人次,补助金额达1155万余元。
卢氏县在实施新农合方面一直走在我省前列,他们的很多创举吸引了众多试点县前来取经。如大额公示制,超过3000元的医疗费用补助公示到村组,公示一周后方可领钱。由于更加透明,该县至今没有发现一例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现象。如单病种补助制,从一开始就将住院分娩列为合作医疗定额补助,产妇住院生小孩一次性补助50元(在该县乡级医院分娩的费用一般为200~300元);将高危妊娠的住院费用和放疗、化疗、透析、碎石的门诊费用纳入大额补助范围;将肺结核病人的门诊治疗费用予以补助,一经确定为结核病,可一次性补贴100元。他们还规定,60岁以上的参合对象,若当年度无医疗报销现象,可免费为其做一次体检。
希望大病报销再多些
汤阴县宜沟镇芦胜村农民刘春德于2004年1月被检查出患上肺癌,在安阳动手术花了两万多元。因为参加了合作医疗,报销了5000元。
11月中旬,记者到他家的时候,他刚从外面钓鱼回来。提到合作医疗,他连声说好,但仍有遗憾:“大病报销的比例太低,5000元的封顶也显得太绝对。有条件的农民都愿意交,都觉得就是没病也可以买个心安。”
长葛市的赵全成也有同样的感受。今年42岁的赵全成是后河镇榆林村人,一家4口人,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今年8月,赵全成在郑州大学一附院做了肾上腺瘤手术,花了13000多元,按规定可以报销3600元。“报销的钱我一出院就拿到了,手续不复杂。”赵全成说。钱虽然已经拿到了,赵全成的心里还是有些遗憾。“按规定,在省级医院住院,报销起点是1500元,输血不报销,CT、彩超等检查费用不报销,用的药也有很多不在报销范围里,算下来我自己还是花了1万多。合作医疗好是好,大病报得还是少。”
采访中,很多农民表示,“大病还是害不起”。报销的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很多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有更高的期望值。有人建议能否把合作医疗分为几个档次,让农民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还有人建议,能否让农民多买几份,相对提高其报销比例。另外,对于花费较大而家庭特别贫困的,还应该有其他的救助措施。
“盲区”该如何填补
采访中,记者发现大量外出打工人员成了新农合的盲区。
对于长葛市后河镇榆林村没有参合的15%的村民,村主任赵喜宾认为经济困难不是主要因素,“村里的外出务工人员越来越多,有些都是全家常年在外,几年没有回来过,所以没有在村里参合。”榆林村有2500多口人,常年在外打工的近200人,几乎都没有参合。
据2004年的统计,我省常年外出务工人员已达1300多万人,接近全省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0%。省卫生厅介绍,这些外出务工人员其实完全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在外地就诊看病,同样可以享受新农合的补贴政策。
近年来,各大城市相继出台农民工医保办法,如北京就颁布了《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采用“低费率、广覆盖、保大病”等原则,由用人单位缴纳医保费,个人不缴纳。如果各地都能仿照北京模式,那么为数众多的农民工医疗救助或许有望部分得到解决。
保障层次将逐步提高
“目前我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运行良好,走在全国前列。”省卫生厅厅长马建中告诉记者,今年9月在南昌召开的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对我省的试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在讲话中7次表扬河南。
但他同时指出,农民对新农合的更高期盼,现有政策还暂时解决不了。新农合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属于广覆盖、低层次的保障。
不过,这种状况正在逐步转变。他介绍,省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提出:“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争取2007年在全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时还将提高对参合农民的财政补贴金额。他相信,随着各项政策不断完善和政府投入不断加大,保障层次将逐步提高,参加新农合的农民也必将获得越来越多的实惠,农民看病难问题将会逐步缓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而推出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
河南省于2003年9月启动试点工作,首批共有25个试点县。来自省卫生厅的数据显示:2005年度,河南省25个试点县(市)实际参合农民1118.35万人,参合率73.2%。至今年10月底,累计筹资7.2亿元,有2156.76万人次享受到合作医疗补偿,补偿总金额为5.6亿元,其中大额(住院)补偿82.44万人次,享受5000元补助以上的参合农民达8223人。
目前,河南省新农合政策的基本内容是:农民以户为单位参保,每个农民每年缴纳10元钱,其中的8元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农民在门诊看病时使用,其余2元左右划入大病统筹基金,农民住院时可以按规定比例报销医疗费用。
为扶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每一参保农民分别补贴10元钱,进入大病统筹基金。近期召开的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又作出决定: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20元,地方财政也相应提高补助标准。作者:记者张凯芦瑞张海涛夏远望闵杰马国华 来 源: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