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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4-24杀人碎尸案告破 公安部A级逃犯落网(图)

http://news.163.com 2005-08-03 07:40:22 来源: 重庆时报   网友评论 0 条

2005年8月2日,重庆市沙坪坝区含谷镇,最先报警的吴先生在碎尸掩埋现场,讲述当时发现的情景。7月28日,一级犯人郑国良被抓获。本报记者李文彬摄 文字记者 汤伟

一级犯人郑国良两次取款时的摄像图 本报记者 李文彬 翻摄 文字记者 汤伟

本报讯(记者周雪莲)昨日上午,重庆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向媒体披露了震惊全国的“4.24”杀人碎尸案侦破经过。7月28日,三次被抓又三次脱逃的犯罪嫌疑人、公安部A级逃犯郑国良落网;同时打掉了一个历经10余年,跨省、市持刀枪疯狂作案数起的杀人、抢劫、强奸犯罪集团,一举破获4起杀人碎尸和8起涉案总金额上百万的抢劫案件。

目前,公安局正在进一步缉捕涉案逃犯。

果园内发现16块碎尸

2005年4月24日下午,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接到市民举报:九龙坡区含谷镇含湖村果园内果农在给果树施肥时发现有人体尸块。接报后,九龙坡区公安分局会同市局刑警总队进行勘查:在该果园一果树下挖出用黑色塑料袋包装的人体尸块11包(共16块)。

碎尸案的发生引起市民的恐慌心理和各种猜测,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局局长朱明国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刑警总队和九龙坡区分局组成“4.24”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并将此案列为市局挂牌督办案件。

昨日,在九龙坡区含谷镇派出所民警的带领下,记者来到掩埋现场。“这里的果树基本不用翻动泥土,当时就是这里的新鲜泥土暴露了凶手的罪行。”指着已经“陈旧”的土坑,含湖村村长吴家厚回忆到,4月24日,村里负责照管果树的村民欧代云、陈仙利、王勇3人来到果园做工时,发现果树下有堆新鲜的泥土,便好奇地用竹竿去捅,结果竟捅出了血。于是3人立即将情况向村里报告。

“我当时还以为哪家埋的死猫死狗,便叫他们继续挖。”吴村长告诉记者,3人随后便发现了人的头发,吓得不敢再挖了。得知情况后,吴家厚立即向含谷派出所报了案。

2005年8月2日,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镇,得知儿子的消息郑国良的母亲泣不成声。7月28日,一级犯人郑国良被抓获。本报记者 李文彬摄文字记者 汤伟

2005年8月2日,四川邻水县,被害人的哥哥费先生为寻找妹妹在报纸上登过寻人启事。本报记者毛仁东 摄

碎尸女子银行卡被抢走

专案组通过走访当地市民、通报新闻媒体等方式,查找失踪人员,寻找尸源。4月29日,专案组查明:死者名叫罗某某,女,今年26岁,生前系渝北区“东京人”洗脚城按摩女。

专案民警在调查中发现,死者的两张银行卡被劫走,并被人分4次从银行提走现金1.5万元。抓住该线索,专案组随即获取了其中1名犯罪嫌疑人的影象资料,并据此认定:这是一起以劫财为目的的杀人抢劫案,从犯罪嫌疑人作案过程中所反映出的沉着、细致、老练和使用的一些反侦查手段分析,犯罪嫌疑人有犯罪职业化倾向。

碎尸恶魔在渝北落网

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5月中旬,专案组获取重要线索:家住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镇中柱村的郑国良具有重大嫌疑。

专案组将情况速报公安部上网追逃,公安部将郑国良列为公安部A级逃犯。通过工作,专案组于7月22日在广东汕头市将涉案嫌疑人李波(男,33岁,住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镇)捉获。7月28日,在渝北区将郑国良抓获。同日,根据掌握的线索,专案民警又先后将涉案嫌疑人邓小全(男,33岁,住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郑世勇(男,25岁,住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镇)等人擒获。

骗取信任 曾到南山娱乐

经审查,郑国良等人交待:为劫取钱财,郑国良于2004年下半年开始物色对象,经人介绍认识了罗某某,并以“合伙做生意”等为由逐渐骗取了罗的信任。4月14日,郑国良以“谈生意”为名邀约罗外出,并与邓小全、李波驾车到重庆市江北区嘉陵5村罗的暂住地将其接到南山、西永等地吃饭、娱乐。

14日晚,当他们驾车行至九龙坡区含谷镇寨山坪时,郑国良等人露出了真实面目,将罗捆绑,逼问并取得了其银行卡。在证实后,他们立即取出了4000元。随后,邓小全、李波将郑国良和罗某某连夜送回了渝北。15日上午,郑国良残忍地将罗掐死。当日下午,将尸体肢解并装入口袋运到果园埋藏。

恶魔曾判死缓 三次被抓三次脱逃

郑国良,男,33岁,原系抢劫集团首犯,于1991年2月1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人于1994年12月24日在新疆新地监狱服刑期间脱逃;后两次被抓获,又两次脱逃。

据介绍,郑国良是迄今为止我市唯一一名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级别最高\公安部奖励抓获单位5万元)逃犯的犯罪嫌疑人。据悉,公安部共发布通缉过70多个A级逃犯,目前抓获率达70%以上。

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杀人抢劫后要碎尸是毁灭证据,防备警方查出蛛丝马迹,由此表现出他们的职业化犯罪心理和较强的反侦察能力。据悉,对于自己三次成功脱逃并隐藏身份,郑国良颇为得意,他称自己去取受害者的钱时都不用进行伪装,因为“我现在的面貌和十几年前被判死刑时(18岁)相差很大,而且知道我真名(他前后用过8个化名)的人不知道我现在做的事,知道我现在做的事的人又不知道我被判过死刑。”

杀人碎尸 抢劫3女老板

通过审查深挖,郑国良又交待了3起持刀枪抢劫杀人碎尸案:2001年,在四川省达县将一名叫“梅儿”的女青年杀死后碎尸,掩埋于万源菊家坝,抢得现金4万余元;2003年,将在四川广安认识的一名姓蒋的女青年骗至我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一出租房内,将其杀死、碎尸,掩埋于九龙坡区含谷镇一河边,抢得现金8万余元;2004年春节,在四川广安将一名费姓四川邻水女青年骗至广安城北洗脚溪旁一出租屋内杀害、碎尸,掩埋于广安一河边,得手现金8万余元(三名受害者均是经商的老板)。

跨省作案 劫财劫色无恶不作

同时,郑国良等人还交待了抢劫案8起:1995年夏,伙同他人在广东东莞石龙镇持枪入室抢劫13万元;1995年冬,伙同多人在广东布吉宾化娱乐城抢劫一名坐台小姐6万元,并将其轮奸;1996年夏天,伙同他人在广东惠州博罗石湾镇入室抢劫2名坐台小姐3万元,并将2人轮奸;1997年,在广东中山市入室抢劫事主张黎港币27万余元、人民币20万余元;2001年4月,在成都二环路一小区入室抢劫现金、首饰价值6万余元;2001年,在贵州抢劫1名旅客现金1万余元;2004年6、7月份,伙同他人在我市沙坪坝区入室抢劫现金16万余元;2005年5月22日,伙同他人在我市巴南区抢劫事主刘某现金1万元。

“耍朋友”设下死亡陷井

据办案民警介绍,“4.24”案件中4名被杀害碎尸的女子最小的19岁,最大的46岁,她们是被郑国良以“谈恋爱”和“感情投资”骗取了信任,毫不设防地走进了郑国良精心设下的死亡陷井中。

没想到栽在九龙坡警方手中

“郑国良此人看上去很斯文,但心灵却十分的肮脏。”参与整个案件调查工作的含谷派出所所长熊祥兆称。郑国良落网后,首先向警方坦言,自己走南闯北多年,数次从警方眼皮底下溜走,而且自认为作案手法一次比一次成熟,杀人后能很快碎尸灭迹,几乎不留下什么破绽,没想到最后竟栽在九龙坡警方手中。

吸毒杀人玩女人无恶不作

“他曾说自己这一辈子要以作案做坏事为生,以吸毒、杀人、玩女人为追求目标。”熊祥兆透露,根据其交代,警方发现此人俨然一个“情场高手”,通常以“耍朋友”为由骗取受害女子的信任,并对其冒充自己是跑生意的,很有钱,为此还长期租用了一辆桑塔纳轿车充场面。最后,勒索受害女子钱财后,便将其残忍地杀害分尸。

目标锁定北碚一女子

对于警方质问“为什么要如此残忍地对待受害者”,郑国良给警方的解释竟是:“这是好让死人入土为安。”

据了解,在落网前,该犯罪团伙曾锁定了另一个作案目标,为北碚区歇马镇一名作证券生意的女子,并准备在7月底就试机动手,但由于警方的抓捕行动及时,使得其阴谋没有得逞。

郑国良母亲

“一直认为儿子还在监狱里改造”

昨日中午,记者在沙区西永镇中柱村郑国良家中见到了其61岁的老母亲龚珍芳,对于儿子被抓的消息,老人表示,自己已从办案民警的口中得知了这一消息。

“我一直认为他还在监狱里改造,完全不知道他又跑出来出来犯了这么多事。”老人表示,自从十几年前儿子到新疆去接受改造后,母子俩人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但在龚珍芳的记忆里,郑国良的家庭生活并不幸福。

据了解,在郑国良出生仅6个月后,当矿工的生父便在一次煤气瓦斯事故中身亡,不久,龚珍芳便改嫁他人。在家人的眼里,郑国良基本上是一个懂事、听话的孩子,读书也一直读到初中毕业。

16岁开始混社会

对于儿子如何变成现在这样,龚珍芳认真回忆了两件事,一件是郑国良在16岁时,曾得到一辆自行车,十分喜欢,但不久之后便被盗走,之后,其又将亲戚家的一辆自行车推到街上去修时,又被盗走,连续两件事情让其很是冒火,到处扬言要“想办法挽回损失”。第二件事情则跟继父有关,老人回忆,有一次继父在家中闹情绪,躺在床上不肯起来,郑国良送饭到床边时,继父竟一把将碗筷打翻,郑国良当时就气得跑出家门,从那时起,就开始和外面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到一起,从此就很少回家,之后不久,龚珍芳便得到了“儿子因为参与抢劫3000元钱,被公安机关抓了。”的消息。

“和他见最后一面还是当时在监狱里。”回忆到动情处,龚珍芳开始抽泣起来,“当时,郑国良马上要被送到新疆某监狱去劳动改造,我还劝他要好好改造,争取早点出来。”

恶魔女友怀有身孕

据悉,这个杀人狂魔还有个女友,并且怀有身孕。“我听说他的孩子马上要出生了,如果可以,我只想好好教育这个孩子,长大后一定不能像他爸爸那样,到处害人。”最后,已是泪流满面的龚珍芳告诉记者。目前,最大的希望就是见见十几年未见面的儿子,并争取抚养这个可能永远得不到父爱的孙子。

郑国良邻居

15年前未见 印象模糊

随后,记者在郑国良住家周围走访了几位邻居,村民纷纷表示,由于十几年未露过面,对此人的印象已经完全模糊,就是站在面前,都不可能辨认出来。

40岁的村民龙先生告诉记者,见到郑国良最后一面还是在15年前,当时记者此人看上去很斯文,也很老实,而且据说郑国良的学习成绩不好。

被害者家属

“恨不得将凶手千刀万剐”

昨日,记者设法联系上受害者罗某的妹妹罗健(化名)。从记者口中得知杀害姐姐的全部凶手已经落网时,罗健表现得十分意外,称“还未从警方得到证实”。

但罗健随后表示,两姐妹从广安来重庆打工后,在江北租了房子,住在一起,自己在广告公司上班,姐姐罗某在一洗脚城打工。但在姐姐遇害那段时间,自己刚好在不在家,所以并不知道姐姐那段时间的行踪。

“凶手太残忍了,我恨不得马上将他千刀万剐。”罗健最后表示,自己一定好好关注,直到看到凶手的最后下场。(本报记者周雪莲汤伟唐国利)

 rac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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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网友 [210.21.41.*] 认为:
2005-08-03 11:08:04
回复 网易网友(219.156.136.*):
回复 网易网友(61.186.115.*):
还是废止死刑好,要不一个被判了死刑的人就破罐子破摔了.反正杀一个也是杀.杀两个也是杀.

其实坐牢比死刑要痛苦的 多.死了就是逃避了社会的责任和睡觉一样.

强烈支持废除死刑.要让罪犯在熬日子的过程中牺牲自己的一切

你这人,肯定是罪犯的亲属吧!,假如被判无期的话,他也会破罐子破摔了的,你这种人蠢到极点,是你这种人,在支持犯罪!同样该杀!
不如这样吧,如果你和你家人遭到凶杀时,凶手可以不判死刑,干脆无罪释放得了,不对,还得加以奖励,当作见义勇为者表彰

支持!!!对犯罪分子绝对不能心软!!1还要棒打落水狗!!!要不怎么对得起受害者和遇害者的家属呢??我觉得现在对犯罪分子的刑罚太轻了!!!根本起不到威慑作用!治国要有典法!!强国必须用重典!!抓了就放,放完再抓,一抓又放!!这才叫破罐子破摔!!期间不知道要有多少无辜百姓白白牺牲宝贵的生命!!杀人必须偿命!千古真理.怎么到了社会主义时期反而对这些反社会、反国家、反人民的杀人犯动情了?少养些该死的罪犯,把钱多用在解决中国的诸多问题上去吧.

liangchenggu [159.226.67.*] 认为:
2005-08-03 10:18:34
老妈一直以为儿子在新疆改造,犯人脱逃了,警察竟然不到家里去寻访。现在的警察,全他妈白吃。

网易网友 [222.173.146.*] 认为:
2005-08-03 09:47:27
两次抓住都让他跑掉,为什么会这样?追究责任了吗?

网易网友 [222.94.147.*] 认为:
2005-08-03 12:07:32
回复 liangchenggu(159.226.67.*):
老妈一直以为儿子在新疆改造,犯人脱逃了,警察竟然不到家里去寻访。现在的警察,全他妈白吃。

顶一个!

网易网友 [61.189.161.*] 认为:
2005-08-03 09:00:12
请那些想废止死刑的人看看这样的案例。

网易网友 [211.158.9.*] 认为:
2005-08-03 09:51:24
回复 网易网友(218.1.67.*):
把它的母亲也抓起来处死
把它的儿子也抓起来处死

你个批垃圾,你这种社会的渣滓就该早点被处死

网易网友 [218.1.67.*] 认为:
2005-08-03 09:15:46
把它的母亲也抓起来处死
把它的儿子也抓起来处死

wwr06 [222.183.167.*] 认为:
2005-08-03 16:19:41
回复 燕之天(210.75.39.*):
这次抓回来,就判个死刑,并立刻行刑。

说不定还是无罪释放呢

网易网友 [221.211.168.*] 认为:
2005-08-03 18:25:34
多一些教育,少一些犯罪。。。。

网易网友 [218.81.106.*] 认为:
2005-08-03 10:29:12
如果不是案子破了,到现在根本就没有人知道发生过这么些事情!

·最新评论·

网易重庆沙坪坝网友 [222.178.11.*] 认为:
2007-06-01 00:31:04
网易网友(61.141.*.*)的原贴:
犯罪的人怎么越来越多,做好事的人越来越少.有人关注吗?

朋友们,我是刚从重庆市九龙坡区看守所满刑出来的.我曾经和郑国良的同案犯关在一起.你们真的了解这个社会吗????????

网易重庆沙坪坝网友 [222.178.11.*] 认为:
2007-06-01 00:26:05
为什么?

网易重庆网友 [61.186.154.*] 认为:
2007-05-19 13:55:37
不用说了.\现在一个人命20万只要有这么钱就可以杀一个人.哈哈,这样这社会就有意思了

网易重庆网友 [61.186.154.*] 认为:
2007-05-19 13:47:52
放了吧.抓什么呀.

网易广东东莞网友 [125.93.175.*] 认为:
2007-05-16 11:43:04
网易网友(222.66.*.*)的原贴:
回复 网易网友(222.46.169.*):
如果没有从牢里跑出来怎么会发生后来的案件呢,是谁纵容了他们,是我们心中的“英雄”警察,你们入党的时候是怎么说的,穿上那一身制服的时候是怎么做的?????

应该追究那些让他跑的人~~!!!
MD !~!!
死刑犯还能跑?!而且还跑两次~~!??!?!?!?
真的有理由相信,那里的警察都是白痴,或者,就是混饭的 !!!
为什么跑了后,不把警察局长的家里人杀了呢?估计这样,他们就会“非常震惊!严重关注!重要批示!!!~~~!”
窝囊废!~!!!
后来死的人,可以告那些王八蛋失职!!!

你的想法得很对我大力支持

网易广东东莞网友 [125.93.175.*] 认为:
2007-05-16 11:38:44
我觉得这样的人应当处死,还有现在警卫员应该更严一点尤其是东莞大岭山那

网易网友 [61.189.248.*] 认为:
2006-04-22 15:23:24
在我看他种种犯罪只后,我的看法是他这个人还是心软.他不和他们老家的人在一起说不定他永远都不会被抓.现在这个社会本来就不公平,都是一样的人,文化一样,就是没有关系.你的命运就不一样.现在有钱有关系就是万能的.朋友你们说看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去犯罪。还不是这个社会问题。今天出,《郑国良》明天又出那个也,还是一句话。中国的法律还是不够健全。是不是吗,呀不想说了

62457689 [218.201.35.*] 认为:
2006-03-31 12:07:14
杀了巫祥刚

62457689 [218.201.35.*] 认为:
2006-03-31 12:03:59
把他拿来全身林此处死哈

86103950 [61.233.163.*] 认为:
2005-09-27 08:05:23
对于那些大贪官.大贪污犯.杀人犯.必须枪毙.决不留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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